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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危化生产许可申请指南

作者: 时间:2019-08-23 10:26:2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八)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印件);

(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十一)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

(十二)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备注:1、本许可事项受原省安监局委托;

       2、第(七)项请提供市或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请提供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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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2330384                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应急管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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