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指南
非煤矿山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十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备注:第(十一)项请提供市或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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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2330385 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应急管理窗口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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