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梯次构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纲要》贯彻新精神,立足新起点,明确新方位,树立新目标,提出新举措。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纲要》的总体框架内容
01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主要围绕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02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主要围绕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主要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大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04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主要围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
《纲要》主要的新亮点
一是在结构主线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二是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三是在框架体系上,从健全八个方面体系、强化八个方面能力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特别是紧扣当前实际,针对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
四是在任务举措上,对2015年《纲要》已经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提出新任务新举措,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